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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比利时法律,“谋杀”罪和“暴力抢夺非故意致死罪”,同样最重都可能被判30年徒刑。
亚当·吉扎承认他在短短几秒钟内刺了被害人七刀,但辩护律师再三要求陪审团不要把他当作一个“杀人犯”,而视为一名在短暂的时刻中因恐慌而杀人的暴力抢夺犯。
该案发生于2006年4月12日,亚当·吉扎当时17岁。法庭于9月15日开庭,在诉讼期间,他解释:他之所以连刺17岁的乔·范·沃尔斯贝克七刀,是由于对方抵抗,使他“非常害怕”。少年的母亲指责法庭“严重失职”。她说:“凶手的杀人意图毫无疑问。假使他只刺皮肉,譬如只刺大腿,还可以讨论,但是他刺了好几刀,最后还刺了心脏。”
无论如何,重罪法庭的判决与布鲁塞尔青少年法院的判决形成了对比。后者于2007年12月判定亚当·吉扎的同伙犯了“杀人以便于抢劫”的罪名,这个案发时16岁的波兰小青年被判关押在一个封闭的感化中心里20年。www.ozx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