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商用车油耗下降10%~15%
据介绍,该《标准》实施的对象主要是总质量在3.5吨以下、通常为9~12座的轻型商用车,在我国主要包括轻卡、轻客等。目前它们的年均销量在100万辆左右,因此降低轻型商用车的能耗对整个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的在生产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第二阶段目标实现后,我国轻型商用车的平均燃油消耗量可望减少10%~15%。
-乘用车平均油耗下降超一成
相关部门之所以对轻型商用车限值标准有信心,主要在于此次实施的乘用车限值标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悉,国家强制性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GB19578-2004)于2005年7月1日顺利发布实施,乘用车节能降耗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到2006年年底,累计节约汽油约118万吨,直接经济效益为70多亿元。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2006年与2002年相比新车的全国平均燃料消耗量从2002年的9.11L/100km下降为8.06L/100km,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平均下降了11.5%。


